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自愿性披露分析外文翻译资料

 2022-11-18 21: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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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自愿性披露分析

摘要: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在市场上拥有更广泛的份额,但同时它们也面临着更激烈的竞争,迫使上市公司披露更可靠的信息,以吸引更多的资本投资者。与此同时,投资者数量的增加和资本市场质量的提高导致对上市公司信息需求的增加,社会各界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强制性的会计信息披露已经不能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与强制披露相反,信息的自愿披露可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因而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

本文分为三部分。首先阐述了信息自愿披露的概念及相关理论;其次,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市场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现状以及存在披露不自愿,披露内容不充分,披露不规范等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相应对策,即加强监督,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这些对策旨在提高自愿披露的质量,促进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科学决策,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对策

引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指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公众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相关信息。信息披露机构是资本市场规范运作的有效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历史经历了从自愿到强制的转变,再到两者的结合。自愿性信息披露对中国市场来说仍是一个新课题,但其重要性正在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由于中国会计原则和制度在制定过程中没有得到充分披露,只有少数利益相关方能够参与制定原则,难以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会计信息的自愿披露不受国家准则的限制。公司可以用自己的先进技术制定自愿披露内容,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因此,为加速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自愿披露过程,对其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深入研究是非常重要的。

1.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公司上市公司的内容

1.1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自愿性披露概念

改进商业报告:对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2001年发布的强化自愿披露的见解给出了自愿性披露的明确定义——公司管理层提供的信息超出了公认会计准则和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近年来,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逐渐受到中国会计界的关注,尤其是深圳证券交易所2003年10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中,自愿披露的概念为首次引入——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包括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内的各种活动自愿披露超出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

1.2自愿性与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差异与关系

1.2.1自愿性和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差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被控制与否的角度来看,信息披露可以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这两类披露在概念、动机和内容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是指按照公认会计原则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内容。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主动、及时、准确披露的信息超出了安全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拥有部分自治权的信息。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可能会导致市场失灵,因为该公司是其信息的独家提供者;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源自经济全球化,将导致资本市场全球扩张。由于竞争资金的压力,企业拥有自发报告企业信息的动机,以吸引资金,提高企业声誉和竞争力。

1.2.2自愿性和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关系

(1)目的一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模型是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战略博弈的结果,强制性和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要求在披露目标和要求方面保持一致。这两种模式都遵循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目的,信息满足时效性,准确性,相关性,可靠性和清晰性等要求;这两种模式都是公司治理的绩效模型,其中整个过程需要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同时治理结果将反映在公司的财务业绩和发展业绩中,还有更多的会计信息中被披露。

(2)内容的互补性。两种披露模式都是互补的。一种信息不能代替另一种信息,一种信息是有价值的,而另一种信息并非毫无意义的。对于投资者而言,信息的价值在披露模型中没有表现出来,而在于信息是否与投资者决策的内容有关。过度使用这两种模式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不可避免的。根据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一方面要完善和深化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另一方面要补充和扩大强制性信息披露,以突出公司核心竞争力,披露信息以更全面和系统的方式显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潜力。这两种模式都在同一个系统中,并且缺少任何一个都会导致高风险。

(3)两者可以相互转换。自愿性和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可以相互转换。首先,由于不同的文化和法律背景,在某些国家强制性披露的信息可能属于企业自愿披露。例如,公司员工的信息是英国和澳大利亚强制披露的信息;但在欧洲大陆的其他国家,这是可以在自愿基础上披露的信息。其次,现在可以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随着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将在未来形成强制披露。例如,在中国证券市场,公司的盈利预测必须在2000年4月之前公布,但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将在2000年4月6日以后自动公布。反之亦然,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可以变成强制性的。第三,自愿选择强制性信息披露的方式和时间,自愿性信息披露可由强制性信息披露引入,或作为强制披露的必要补充。例如,年度报告是必须披露的定期报告,披露年度报告的时间可由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信息披露是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战略博弈的结果。强制性和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看似矛盾,但实质上这两种信息披露模式在内部是相关的。

2.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证券市场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督制度更加完善。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社会各界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仅靠强制性信息披露就无法满足投资者的多元化需求。与强制披露相反,信息的自愿披露可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因而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虽然自愿性信息披露正朝着积极的趋势发展,但由于资本市场的不足,中国上市公司面临的资金压力仍然较小,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诸多问题,如开始迟到和不受管制的披露。

2.1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不主动

在中国,由于资本市场不发达,条件有限,只有少数公司可以进入市场进行融资。因此,投资者数量超过上市公司,供过于求导致筹资者压力较小。此外,公司只有有限的成本,并担心由于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准确而可能面临诉讼。此外,市场缺乏诚意和透明度。因此,中国上市公司不愿意主动公开其它信息。

2.2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够

自愿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经理人对公司长期战略和竞争优势,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实际经营信息,前瞻性信息,人力资源信息和经营效果等的评价。按深圳证券分类研究所主要有以下五类信息,即背景信息,历史信息,关键非财务信息,预测信息,从管理层面进行讨论和分析。然而,从目前中国公司披露的信息来看,背景信息是一般性描述,例如实现目标所采取的步骤和行动,完成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的时间表。几乎没有关于这些风险对当前和未来利润的影响的信息。中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并不乐观。尽管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已经成立了该委员会,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和几十部关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法律以及一系列行政法规,但目前关于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主要集中在关注环境管理和国家的信息需求上。缺乏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相关政策制度,公司缺乏主动披露信息的动机,披露的信息少而分散,远未达到全面。截至2007年3月,仅有14家大型国有企业和2家私营企业向社会公布了社会责任报告,从而中国企业仍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的跨国公司。

2.3不准确和不受管制的自愿性信息披露

由于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技术指导原则一致,部分公司经理担心投资者对公司前景和股价下跌的疑虑,不愿意自愿披露信息,因此披露信息不够准确规范;有些不披露及时,甚至没有披露,有的披露的财务指标与真实披露有很大差异,有些公司经理担心信息不准确可能面临诉讼,所以仅披露些模棱两可信息,甚至是没有价值的信息。例如,他们透露几乎不会预测会计信息,销售信息或市场份额;相反他们只能提供准确的盈利预测。

2.4自愿性信息披露方式缺乏多样性

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信息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渠道进行。首先,通过定期财务报告(上市公告,年度报告,上半年财务报表和季度报告)完成。这些信息包括公司的治理信息,经理分析和评估,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其次,通过与经纪人、机构投资者和专业安全分析师的沟通来完成的。这种沟通是私人的;通常在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或公布重大投资后,经纪人、机构投资者和专业证券分析师会要求上市公司进一步解释报告内容或投资。第三,上市公司发布核心竞争力,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信息。这种自愿性信息披露方式快速而有影响力,可以得到市场的及时回应。目前,自愿性信息披露有两种类型,即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与机构沟通的机会很少,特别是与中小型机构的沟通机会,以及电视、网络和其他形式的媒体。

2.5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在中国证券市场,由于市场制度不完善,信息平衡问题严重失效,存在一些特殊的表现形式。总之,这个观点的问题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2.5.1资本市场不完善

中国上市公司主要是国有企业,国有股占大部分股份。国有股东和个人股东缺乏地位对信息披露的要求较低,因此上市公司面临的压力较小。而且,与发达国家的投资者相比,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数量远远落后,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够高。因此,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相对较低。

2.5.2低廉的违法成本和不规范的惩罚

证监会权力薄弱,权力低下,证券市场充满了冲突。政府习惯以行政手段控制市场而不是遵循市场的特定规则。由于经营者低质量管理,有用的会计信息无法全面、及时地传达给投资者和其他需要信息的人。因此,监管不力也是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之一。

2.5.3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不健全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不仅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还可以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这些问题还与治理结构的缺陷和治理机构的薄弱有关。 (1)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整。他们成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招聘了总经理,但治理结构并未发挥作用;换句话说,这只是一个形式化问题。 a)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权利和责任不明确。董事会是决策中心,总经理应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 b)董事会无效。在实际工作中,董事会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在做决策时表现不佳。 c)董事会由大股东控制。中国大多数公司的最大股东是国家控股,因此董事长和董事会失去了独立性。 d)董事会的监督机构被削弱。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平衡机制,公司内部控制严重。 (2)上市公司的外部管理不完善。外部管理机构主要来源于管理者与资本市场之间,管理者与经理市场之间以及管理者与产品市场之间的平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个人股占比较小,尽管流动性较高,但是投机性过强。 b)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有限,而机构投资者的作用也很薄弱。 c)有限公司的运营商在接管市场方面缺乏压力。国有企业重组、合并,“卖壳”和“买壳”主要由上市公司等相关公司或高层管理人员代理,所以是行政性的,在一定程度上是公正的。

3 改进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会计信息的战略

3.1自愿性信息披露指南

3.1.1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意味着上市公司应该诚实地披露超出规定的真实信息以及公司拥有自主权的信息。这些信息将直接影响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首先,上市公司应自愿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得高估或低估。他们提供的信息应该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而不是影响股价或操纵他人。那么公司应该确保披露的信息是一致的,以免误导投资者。

3.1.2完整性原则

完整性原则意味着所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都应该披露,而不应有意隐瞒或重大遗漏。在披露某些具体信息时,必须以全面,全面和完整的方式披露信息的各个方面;不仅要披露有利于公司股价的信息,还应披露负面信息。不应该排除有关潜在或实际风险的信息。投资者将根据公司披露的所有信息作出决策,因此公司必须在投资者面前展现公司的竞争形象。会计信息的完整和自愿披露应当涉及内容和形式的完整性:首先内容要完整,不得人为隐藏或者遗漏;第二,信息披露的格式,方式和语言应规范易懂,信息披露应在广泛的媒体上披露。

3.1.3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意味着上市公司应尽早自愿披露会计信息。当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变化时,公司应立即告知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这一原则是一项连续的义务,即在从发行证券到经营公司的这段时间内,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应当实时更新。然后投资者可以根据更新做出理性选择。在证券市场上,信息的价值在于其及时性。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应该有真实全面的信息,以及有效和快速的信息传播途径。只有让所有市场参与者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才能确保公平和有效。永恒的原则要求上市公司合法及时地披露重要信息。上市公司应通知投资者公司重大变化和事件,以确保公平有序的市场运作。坚持上述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原则,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让投资者更容易获得更准确的信息,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3.2加强法律法规

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目前,中国没有关于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的法律法规,因此管理人员可以考虑到公司自身的利益选择披露信息。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相对独立,可以反映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但是,它不能由公司的管理层来操作;否则透明度将进一步恶化。为减少这种情况,充分发挥信号通路的作用,必须对企业信息披露的可靠性进行事后监督,对滥用信息自愿披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以达到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监督不仅包括对内容的监督,还包括对时间、表达、形式和媒体的监督。因此可以理解为,上市公司可以自愿披露其会计信息,但一旦信息失效,就必须达到规定的质量,以避免误导公众。这些基本素质涉及信息内容的质量和信息公开。目前,审计师和国家监管机构更加重视并加大内容投入力度。但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绝不能忽视。会计信息披露管理对其透明度有重大影响。因此,应更加关注会计信息披露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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